【反洗钱宣传】远离洗钱犯罪,守护经济安全
洗钱活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大多数人都以为洗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但随着不法分子洗钱套路不断迭代升级,看似遥不可及的洗钱,可能就在身边。下面,一起来学习有关案例吧。
案例一:地下钱庄的洗钱
【案例】被告人袁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在上游客户报价的基础上,加价与下游客户进行资金兑换,从中加收手续费赚取差价牟利。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袁某在明知曾某某等人(另案处理)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帮助曾某某等人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袁某与曾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商谈好兑换汇率、兑换金额后,通过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收取转入的人民币,扣除自己的获利后将剩余人民币转给上游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游客户收到转账后,通过香港的银行账户将非法兑换出的美元转入曾某某等人提供的香港收款账户中。经调查,袁某为曾某某等人非法兑换外汇并将资金汇往境外,金额共计人民币约1.7亿元。
【案件结果】被告人袁某明知是走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依法以洗钱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风险提示】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外汇业务,不轻易听信“方便”、“快捷”等宣传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不出借个人外汇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结售汇,不借用他人外汇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结售汇。保护好自身账户、财产安全相关的物品及信息,如银行卡、U盾、公司章、身份证、公司证件等,不出租、出借、出售上述物品或信息,避免陷入违法犯罪陷阱。
案例二:虚开增值税发票洗钱
【案例】河北省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查获一起贪污罪的过程中,发现主要贪污资金流向陈某名下的汽车修理厂。陈某的汽车修理厂有大量的资金转入和提现记录,明显超出了正常的业务往来范畴。经查,陈某经营着两家汽车修理厂,有稳定的客户群,是犯罪嫌疑人工作的单位的定点维修单位。陈某到案后,对明知转移的资金为犯罪嫌疑人贪污所得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陈某供述,犯罪嫌疑人告诉他其任职单位的账上有资金需要“周转”出来,让他开几张维修费用的发票,他觉得帮朋友忙是天经地义,而且自己并未从中获利,尽管知道这其中的猫腻,仍然分三次虚开了汽车修理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犯罪嫌疑人任职单位以车辆维修费名义转给汽车修理厂124060元,扣去税费,陈某将116674元提现后交到了黄某手上。
【案件结果】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陈某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0日,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风险提示】遵守发票开立的相关管理规定是每个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企业要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的问题,有意识地规避虚开发票的风险。提高相应的法律意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案例三:“打赏金”背后不可告人的秘密
【案例】上海警方在多地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转移资金等新型洗钱犯罪的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
犯罪嫌疑人为转移隐匿非法集资等犯罪所得,结识了在某网络平台担任主播的李某等人,通过利用和主播的合作关系把黑钱变成了“打赏金”,再私下收回到自己的个人账户。而主播等人对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心知肚明,但是他们置若罔闻,充当起“洗白”犯罪所得的资金掮客,通过对方打赏的礼物抬高直播人气和曝光率,帮助其赚取直播平台榜首奖励,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为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洗白”和转移赃款,并且从打赏金中获取佣金作为报酬。
检察官还发现,涉案直播平台还开通了对公充值通道,导致大额公司资金可以成为直播打赏的资金来源。同时,直播平台上出现了一种倒卖平台币或代充平台币的“币商”职业。由于平台对大量购币的“币商”没有审核机制,使“币商”也成为打赏行的灰色地带的一环。
【案件结果】日前,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洗钱罪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该四名主播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3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退回赃款。
【风险提示】还是以直播打赏为例,比如“直播打赏兼职”,兼职人员只需要准备自己的银行卡,将他人转入的资金,打赏给某短视频平台的主播,就可以赚取佣金。此时如果贪图便宜,以为天上掉下馅饼,只要手指轻轻一动,就能获得利润可观的经济收入,最后可能就成为了犯罪团伙的洗钱帮凶。因为在银行卡内转入、转出的大额资金,很可能就是犯罪团伙的“黑钱”、“赃款”。
不要贪图小便宜。任何人均应该提高自身警惕,直播平台应加强洗钱行为的关注,防止成为洗钱犯罪分子的帮凶。任何账号、用户都可能成为过渡犯罪所得的工具,向犯罪分子出租、出借账户会触犯“帮信罪”、转移违法所得会触犯“洗钱罪”,一不小心可能身陷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