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带您了解《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
一、什么是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
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2022年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二、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活动,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三、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法律制度
推动《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数据统计方法,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二)强化协同配合
规范可疑交易情报线索移送管理,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
(三)提升实战效能
强化洗钱类型分析,规范可疑交易线索移送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移送线索质量,加强反洗钱调查协查。
(四)深化源头治理
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问题通报和整改,增强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以案倒查”工作机制。
四、三年行动的意义
三年行动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需要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密切配合。因此,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关注和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金融机构应加强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向开放,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在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各地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跟踪督办和奖励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
正确引导舆论,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对洗钱犯罪的威慑力。
六、三年行动的成效
最高法、最高检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3年审结洗钱案件2406件!“两高”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
自最高检2020年部署推进反洗钱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2023年共起诉洗钱罪2971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罪人数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诉洗钱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继续保持对洗钱犯罪打击态势。
2022年至2024年,法院加强反洗钱工作,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洗钱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3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罪刑事案件共计2406件2978人,自洗钱犯罪案件逐年增加。
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至2023年一审审结洗钱案件中,洗钱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占比超过八成;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案件相对较少。反映出洗钱案件与上游犯罪案件数量不匹配、不成比例、洗钱上游犯罪类型也不平衡,惩处洗钱犯罪力度与当前洗钱犯罪形势不相适应,打击洗钱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洗钱手段复杂多变、不断翻新。从2022年至2023年办理的洗钱案件看,主要是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提供资金账户的行为方式洗钱,占比超过五成。其中,走私洗钱、贪污贿赂洗钱、金融犯罪洗钱中通过跨境转移资产的方式洗钱相对较多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也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呈现更加复杂和隐蔽的“网络化”“链条化”特征。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目前还出现新型的地下钱庄,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高、查处难度大,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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