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一起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一、《反有组织犯罪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什么关系?
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
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
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
二、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
1、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以法治保障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制定目的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出台意义
有利于健全完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防控体系,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强大力量;
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坚守监督意识;
对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三、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
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近年来以实施恐吓、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为此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四、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责任主体是?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五、单位和个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