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十二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宪法日,这昭示了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依宪治国的决心。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法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力的保障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通俗来说宪法是法律之母,她孕育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所有法律法规,体现了对人民权益的爱护和追求,而她孕育出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听从母亲的话,不能与宪法相悖。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但宪法不是一个生硬的文本,也不是抽象的宣言,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才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