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处理两起违规行为
3月23日,上期所通报了两起通过相互交易方式牟取不当利益的违规处理决定,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罚款、暂停开仓交易等处分,并提醒相关期货公司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公告,2018年9月28日至2020年8月11日期间,卢玉军操作自己及配偶郭莉莲的期货账户与他人账户在铜、铝、铅期货品种和铜期权多个合约上通过相互交易方式牟取不当利益。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间,严子滨、颜泽铭操作颜泽铭、谭天明期货账户与他人账户在铝期货品种多个合约上通过相互交易方式牟取不当利益。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上期所决定给予卢玉军公开谴责处分,给予严子滨公开谴责处分并处罚款1万元,给予郭莉莲、颜泽铭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并给予卢玉军、郭莉莲、颜泽铭、谭天明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相关违规处理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