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机构是否有参与国债期货的需求?
我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我国债券市场面临着一定的利率风险,金融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迫切需要国债期货等衍生产品。
(1)商业银行
作为国债的主要持有者,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与国债的发行和交易相关。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作为最主要的国债承销商,在承销过程中面临着利率上升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承担着因大量持有国债而带来的利率风险。以银行间市场为例,截至 2012 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持有国债约4.78 万亿,占银行间市场国债存量的69.44%,是我国国债市场的最主要持有者,希望能够利用国债期货等债券衍生品来规避利率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在资本市场上开展业务。为了赚取预期的收益或管理投资组合风险,其参与债券市场的程度日益加大。
①保险公司∶利率风险是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首要风险。由于保单偿付期较长、现金流量比较稳定,因此寿险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和购买中长期限固定利率债券,而这类资产价值对利率变化高度敏感。
②证券投资机构∶截至 2012 年末,我国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国债约 1073 亿元,是位于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之后的第三大国债投资机构。在各类金融机构中,证券公司是最活跃的交易者,其交易意愿十分强烈,在银行间市场月均买卖总额达1406.29 亿元,占比 10.38%,年度换手率高达628.40。基金类投资者交易也较活跃,月均买卖总额为 165.90 亿元,占比1.22%,年度换手率为 2.6。因此,证券投资机构对债券价格的波动较为敏感,需要利率衍生品来锁定成本。
(3)非金融机构和境外投资者
非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都会通过从银行贷款或发行各种类型信用债券来融资,由于其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与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和同期限国债收益率密切相关,因此也同样面临着利率风险的规避问题。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投资国内债券市场的兴趣也日益浓厚,也有较强的避险需求。